省科技廳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高校產學研合作后補助項目的通知
各高校: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推動高校院所科技人員服務企業研發活動的意見》(鄂政發〔2015〕66號)的要求,鼓勵高校大力承接省內企業研發項目,省科技廳現啟動2018年高校產學研合作后補助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應為省內具有正式辦學資格且具備一定科研能力的高校,合作企業應為省內工商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滿1年以上的企業;
2、高校與企業簽訂規范技術開發合同并已在湖北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認定登記;
3、企業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之間已按上述合同支付給高校研發經費,且合同執行進展良好;
4、企業與高校合同雙方不得存在關聯關系;
5、項目強度按企業2017年9月30日前(以支付憑證時間為準)支付給高校研發費用的5%至10%予以補貼,單個項目補助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
二、申報流程
1、網上申報
通過廳門戶網站發布申報通知,各申報單位進入廳門戶網站“科技計劃申報”中的“在線申報”系統進行申報,按要求填寫項目申報信息,上傳《高校產學研合作后補助項目申報書》電子版,含校企技術開發合同、合同認定登記及技術性收入核定證明單、銀行到款憑證(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提交成功獲得受理編號。
2、高校推薦
由各高校負責審查項目真實性,完成網上申報推薦,同時各高校將加蓋公章的推薦函(附項目匯總表)、高校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加蓋公章)、申報書及附件材料各一式2份裝訂成冊,報送省科技廳基礎處。
3、網上申報截止時間:2017年11月22日;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2017年11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事項
1、項目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向高校撥付后補助經費,經費使用按照“鄂財企規(2016)3號”文件執行;
2、各高校要高度重視,按照履職盡責的要求,主動作為、嚴格把關,對推薦項目真實有效性負責。如項目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偽造成果、同一年度重復申報立項、出具虛假評價或檢測報告,騙取財政資金的,將采取警告、記入不良信用記錄等處理措施,取消相關高校三年內申報資格。
四、聯系方式
湖北省科技廳基礎研究處
聯系人: 喬楚華
聯系電話:027-87135532
技術咨詢電話:027-87265608、87265789、87222271
附件:1、高校產學研合作后補助項目申報書
2017年10月18日